国家發改委12月6日消息,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并予以公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碳達峰試點名單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3〕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为落实國務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關地區發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紮實推進,組織指導有關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各試點城市和園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碳達峰試點建設作爲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關鍵抓手,統籌謀劃重點任務、研究推出改革舉措、紮實推進重大項目。 二、各試點城市和園區要按照《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及《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科學編制試點實施方案。有關地區發展改革委要組織專業力量,對試點城市和園區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給予指導和支持。 三、有關地區發展改革委對本地區試點城市和園區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後,于2024年1月31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我們將組織有關方面對各試點實施方案進行審核,並反饋有關修改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3年11月28日 首批碳達峰試點名單